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中國海歸創業大賽暨國際人才科創大賽(以下簡稱“大賽”)是為深入落實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黨中央、國務院對海外人才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由中國技術創業協會留學人員創業園工作委員會(簡稱“留創園工委會”) 發起并聯合國內外單位舉辦的一項面向海歸人才與國際科創人才的具有廣泛影響力的創新創業活動,每年舉辦一屆。
第二條 大賽以“創新驅動·海創中國”為活動主題,秉持“以賽事為平臺,以服務為核心”的發展理念,發揮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創業園區、投資機構、大中企業、高校院所等各方作用,搭建海歸人才與國際科創人才創新創業高質量交流平臺,構建“人才+科創+產業+金融”服務體系,精準發掘優質科創項目、培育高端創業人才,推動國際科創人才需求與科技創新、產業創新精準對接、深度融合,為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助力賦能。
第二章 組織流程
第四條 大賽采用采用政府指導、多方合作、內外聯動的組織機制,由活動主辦單位、支持單位、執行單位成員代表等構成組委會,對賽事進行管理協調。同時設組委會辦公室,由留創園工委會秘書處(北京海外學人科技發展中心)及相關執行單位組成,負責賽事統籌安排和組織實施工作。
第五條 大賽流程分為報名、評審、復賽、決賽等階段,并結合地方重點產業發展需求舉辦行業領域專項賽。報名分線上和線下兩個通道。線上報名面向海內外科技創業團隊,有意向的團隊和個人均可通過官方網站www.jfddz.com報名參賽;線下直通面向留學人員企業集中度較高的創業園區及相關單位,由單位組織項目集體參加“線下直通車”項目選拔。經過線上集中評審和線下直通選拔產生入圍復賽項目。復賽和決賽采用項目現場路演打分形式,評出晉級和獲獎項目,頒發獎杯、獎金和證書,并組織開展考察、交流和對接活動。
第三章 申報條件
第六條 大賽以項目為評選對象,面向在海外或已在國內發展的國際科創企業、團隊和個人,均以創業團隊或個人形式報名參賽。
參賽項目持有人或團隊中的1人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海外或港澳臺取得本科及以上學位。
2.在國內獲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半年以上。
3.在海外知名企業和科技機構從事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2年以上;或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副教授以上職務或研究員;或具有海外自主創業經驗。
4.從事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外籍專家學者或創業者。
同時,參賽項目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無知識產權糾紛;
2.項目應具備較好的前瞻性、創新性,有著清晰的商業模式、良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
3.能夠按照要求提供項目資料及相關證明材料;
4.參賽項目應承諾無虛構事實、侵犯知識產權等失信行為并簽訂承諾書。
5.每個參賽人或團隊只能申報1個參賽項目。
6.曾經獲得中國海歸創業大賽一、二、三等獎的項目不可繼續報名參加正賽,可參加行業專項賽。
第四章 評審規則
第七條 大賽依托中國海歸創業導師專家庫,組建評審委員會,由金融機構、投資機構和相關領域技術專家組成,按照《中國海歸創業導師管理辦法(試行)》和《中國海歸創業大賽暨國際人才科創大賽評委組織規則》的相關規定進行項目評審。
第八條 參賽項目的評估指標重點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團隊指標:核心成員知識水平、能力水平、創業及工作經歷;核心團隊結構的合理性、穩定性。
2.技術指標:項目及技術的先進性、創新性、可行性;研發能力;產品定位、產品開發及生產策略。
3.市場指標:市場前景、營銷策略、盈利模式、營銷能力。
4.財務指標:融資計劃、銷售收入及盈利預測。
第九條 參賽項目評審分初賽、復賽、決賽3個階段。
1.初賽:采用采用“線上評審+線下直通”并行的方式。線上報名項目經大賽組委會審核和初篩,對符合參賽要求的項目進行集中評審,由評委會決定是否入圍復賽;參加線下直通選拔的項目,經現場路演和輔導,由導師決定項目是否入選;直通入選的項目直接晉級復賽,未入選的項目經輔導后,可通過線上報名渠道按相關流程繼續參加賽事,獲得評審和入圍復賽的二次機會。
2.復賽:進入復賽的項目按行業分組,進行現場路演和評委打分,根據得分排名產生入圍決賽的項目團隊。海外報名項目可根據情況采用線上形式參加復賽決賽。
3.決賽:入圍決賽的項目通過現場路演和評分,決出大賽一、二、三等獎及優勝獎。
第十條 復賽決賽評審評委構成和評分計算按以下規則進行:
1.評審專家由大賽組委會選聘,復賽決賽每組邀請7名專家參加評審,如果有專家確因特殊情況中途請假,參加評審的其他專家人數為5人及以上的,不再補充評審專家,最后得分有效;不足5人的,補足到5人,最后得分有效。
2.評分計算:復賽決賽評分采用百分制,根據評選指標由評審專家現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結果保留1位小數作為項目最終得分。出現得分相同的情況時,由評委專家組復議決定排名。
第五章 獎勵支持
1.大賽設立一、二、三等獎和優勝獎若干名。獲得一、二、三等獎的項目團隊,頒發獎金、獎杯和獲獎證書;獲得優勝獎的,頒發獲獎證書。各獎項數量、獎勵金額及額外設置獎項獎勵等根據當屆大賽組織情況制定。
2.當屆大賽活動結束后,組委會將按照流程為獲獎項目團隊發放獎金。所有獎金為稅前金額,相應稅費由領獎人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政策支持
1.海外及國內符合相應條件的獲獎人才項目,可直接入選地方人才團隊支持計劃或進入面試環節。同時,發揮地方營商環境、產業空間、配套政策等優勢,為優秀參賽項目團隊和人才提供啟動經費、場租減免、貸款貼息,以及安家補貼、家屬子女安置等多方面落戶、生活優惠政策和服務保障。
2.所有參賽優秀項目團隊均列入大賽重點服務對象,常態化跟進情況、舉辦活動、開展服務,給予項目投資、產業對接、市場拓展、宣傳推廣等優先支持;給予海外項目和人才來國內考察對接的資金資助和協調聯絡等服務支持。
第十二條 金融服務。
1.設立大賽專項基金,為參賽項目提供投融資服務。大賽獲一、二、三等獎的項目將與大賽投資合作伙伴簽署意向投資協議,獲得投資意向支持,最終投資額度根據投資機構實際盡職調查結果,由雙方自主決定。
2.大賽組委會協調金融和投資機構參與賽事活動,可為參賽項目提供信貸融資、債權融資、跨境并購貸款、企業和員工財富管理等創新型專業金融產品,以及私募股權投資、境外IPO、財務顧問等專屬金融服務。
第十三條 資源對接。
1.舉辦 “海創中國”英才行、精品項目推介會、“國際科創人才中國行”等活動,提供聯絡、協調和推送服務,幫助參賽人才團隊與各地招商用人單位、金融服務機構及地方骨干企業開展落地、融資、科研、產業、市場對接,為人才創業工作匹配政策、資本、空間、平臺等資源支撐。
2.大賽組委會與各地高校建立聯系,為參賽項目團隊提供產學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渠道。
第十四條 創業輔導。
1.發揮中國海歸創業導師資源優勢,組建大賽導師團和專業團隊,開展“海創中國”導師行、環境推介和政策宣講會等,免費為參賽團隊提供商業策略、財務規劃、知識產權等創業輔導,免費為參賽團隊提供商業策略、財務規劃、銷售管理、知識產權、政策解讀等創業輔導和資源對接服務。
2.提供回國落戶、學歷認證、資助申報等咨詢服務和協助。
第十五條 參賽補貼。
1.報名及參與賽事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2.大賽組委會為符合相應條件的海外優秀項目團隊,提供來國內參加復賽決賽的經費資助;為進入復賽的所有項目團隊,在賽事舉行期間提供免費食宿,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六條 所有參賽項目需按要求簽訂《中國海歸創業大賽暨國際人才科創大賽參賽承諾書》,并遵守賽事相關規定。
第十七條 大賽組委會設置申訴通道,參賽團隊和個人對賽事組織安排或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發送申訴意見至大賽郵箱hcds@osechina.com。
第十八條 在復賽和決賽期間產生爭議的,參賽團隊和個人可按要求填寫書面材料進行現場申訴,大賽組委會將依照流程進行處理和答復。
第十九條 參賽團隊和個人未通過正常渠道表達訴求,而散布不實言論、煽動負面情緒,對大賽組織工作或組織方名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大賽組委會有權取消該團隊或個人參賽資格和獎金補貼等,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大賽組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